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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人寿四川分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 以案说险丨你享受了保单犹豫期吗?

【案例简介】

2022年10月刘女士到某保险公司办理半年前所购保单的退保业务,刘女士现在觉得该产品不适合自己,在深思熟虑后要求退保,保险公司挽留失败,最终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刘女士办理了犹豫期内退保,承担了该保单的退保损失。

【案例分析】

投保人购买了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都会有一段时间的“犹豫期”,投保人可在这段时间内再次确认保单相关内容,若最终认为该产品不适合自身需求,可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书面申请,保险公司扣除保单工本费后后的剩余保费需全部退还给投保人。

在本案例中刘女士购买了保险产品后,应及时、充分地考虑该产品是否适合自己,是否与自身的需求和经济能力相匹配;若保险产品不适合自己应在犹豫期内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刘女士因退保时已超过犹豫期,保险公司只能按合同约定的现金价值为刘女士办理退保手续。

【案例启示】

“犹豫期”是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投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投保人所缴保险费的期间。

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险公司在犹豫期内会向投保人进行回访,提示合同重要内容,确认投保人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等重要权益是否了解清楚。投保人在接到保险公司回访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回答,如投保人想再次确认合同重要内容,可以拨打保险公司官方服务热线要求讲解,充分利用好犹豫期。